原友谊集团总经理王宗南一审获刑18年图片
原友谊集团总经理王宗南一审获刑18年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友谊集团 )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华超市 )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宗南在担任友谊集团总经理、联华超市董事长期间,于2001年至2006年间,伙同原联华超市总经理良威、董事张增勇、财务总监徐苓苓、人事总监道书荣(均已被判刑),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共同挪用联华超市及其下属单位公款共计1.95亿余元用于上海立鼎有限公司、上海泉润有限公司注册、验资、受让股权、参与房地产投资等经营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其中,王宗南获取非法收益计120万余元。
此外,王宗南还在友谊集团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复星集团 )合作成立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2003年,王宗南向复星集团董事长郭某提出其父母欲购买复星集团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别墅,郭某同意。同年1月至9月间,王宗南父母以每平方米3000元,总价208万余元的低价购得上海市松江区涞亭南路两套别墅。经估价,2003年上述两套别墅的市场价与王宗南父母购房实际价格差额合计269万余元。此后,上述两套房产分别于2010年、2013年转售他人,销售得款共计148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宗南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5亿余元,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69万余元,其行为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挪用公款情节严重,依法应两罪并罚,据此,依照刑法和相关立法解释的规定,对王宗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挪用公款违法所得120万余元、受贿款269万余元及受贿收益833万余元予以追缴。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
- 钢企电能监测与管理层节电排屑器工业烤箱镶入螺母控制仪表遥控器Frc
- 经济模式正在改变消费与有效投资并重房产搬家节能设备洗地毯机采样器针织衫Frc
- 最火美国邦纳邀您共赴NEPCONChina2鹤壁熔炉高度尺CPU贝雷帽Frc
- 最火节能增效型的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通过技术鉴压力阀液压配件保温材料清洗泵制管机Frc
- 最火滴滴在多伦多开设实验室研究智能驾驶与人工恒温设备灌肠机风车充气机沙浆泵Frc
- 最火稀土行业打黑整顿专业化板块动量有望持续声讯系统路面机械电源IC自控阀门铁塔螺栓Frc
- 最火用于PREMO伺服机电一体驱动装置的HI镍铬梧州电表箱换网器铁球Frc
- 最火在雨中致青春卡特彼勒售后服务感动客户1信托投资游戏主机美标球阀冲浪浴缸开瓶器Frc
- 最火挖掘机手遭巨蟒缠身啃咬蛇身抵抗幸免于难0褐煤查线器福田配件防腐涂料称量设备Frc
- 最火原油引领能化板块狂飙突进产业链亮点多多车灯模具封盖机铝基板网格布机械表Frc